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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05-10 11:30:30 | 编辑:吕成军 | 文章来源:毕业生就业引导处 | 点击数:
各分院:
根据省大学生就业引导局《关于推荐2013年贫困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通知》(辽学指〔2013〕35号)文件精神,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贫困生就业工作,特责成毕业生就业引导处主抓此项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及服务岗位
推荐对象为已纳入到2013年辽宁省贫困生台账的毕业生(参加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的贫困生不能申请公益性岗位)。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与大学生就业创业、信息化建设和预征入伍等相关工作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1250元/月。
二、推荐原则及要求
1.各分院要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推选公益性岗位人员。
2.各分院可推选1人作为学院公益性岗位人选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请各分院于2013年5月22日16点前,将推荐人选(名单格式详见附件)以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形式报送至就业处。
2.学院将对各分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人选1名,并予以公示。
毕业生就业引导处
2013年5月10日
- 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
- ·关于推荐2011年贫困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
- ·辽宁省普通高校应征入伍专题网站
- ·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网站
- ·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
- ·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兵入伍


